三、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各级各类学校自查为主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及抽查。校园安全要认真排查各类隐患,加大整治力度;校车安全要进一步加大校车管理力度,严禁校车超员、超速、越线行驶,严禁学生乘坐“黑校车”。
四、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安全大检查收到实效。
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各级各类学校“一把手”是这次安全大检查的总责任人,要认真抓好、抓实自查工作,落实主体责任,标本兼治,严格整改措施,严格事故责任追究,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。
请接到此通知后,按隶属关系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各基层单位,全面推进隐患自查工作的落实,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。
请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,中(省)直中小学校(幼儿园),厅直属各单位,从即日起每周五15时前将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,报省教育厅。省政府、教育厅将视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通报全省。
联系人:孔祥华
联系电话:0431-88904038
邮箱:jlxxaq091018@126.com
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