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做好全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教师进修学校、职业技术学校:
现将四平市组织部《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单位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于4月11日前,将基层党组织自评结果、自评报告报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。
中共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教育委员会
2012年3月20日
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文件
四组通字〔2012〕9号
印发《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党组织
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各县(市)区、辽河农垦管理区党委组织部,市直各党(工)委:
现将《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
2012年3月19日
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
工作的实施意见
为扎实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,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,按照中组部《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、省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现就全市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主要定级对象
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对象主要是村、社区、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中的独立党组织。
二、分类标准
按照中组发〔2012〕6号文件提出的基层党组织“五个好”标准和“一个好的支部,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、一个好的发展思路、一个好的工作制度、一个好的活动阵地、一个好的保障机制”的要求,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、职责任务,确定“党组织带头人、工作思路、工作制度、活动阵地、保障机制、工作业绩、群众评价”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,具体实施中,可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的特点,对七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。结果分为“好”、“较好”、“一般”、“较差”四个等级。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进行,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,总分为100分,90分以上为“好”,80-89分为“较好”,60-79分为“一般”,60分以下为“较差”。
三、方法步骤
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,从2012年3月20日开始,到4月底结束,分四个步骤进行。
(一)调查摸底(3月20日-3月31日)。党(工)委对所属基层组织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,摸清底数,找准问题,建立工作档案和基础台账。
(二)分类定级(4月1日-4月15日)。按照“基层党组织自评、党员群众测评和上级党(工)委评定”的程序进行。
——基层党组织自评。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组织会议,对照定级参考标准,客观评价党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,提出等级认定初步意见。
——党员群众测评。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、群众代表、“两代表一委员”等人员参加的测评会,听取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报告及自我认级说明,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测评方式评定党组织等级。基层党组织依据测评结果形成分类定级意见,并报上级党(工)委审核评定。上级党(工)委要派专人参加测评会,并负责测评票的发放、回收、统计工作。
——上级党(工)委评定。党(工)委根据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,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量化考核。考核结束后,党(工)委召开分类定级会议,综合考核结果和基层党组织自我评定意见,研究确定各基层党组织等级。
——公示评级结果。党(工)委在基层党组织工作区域内公示评级结果,对公示期间群众提出的问题,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及时作出反馈。
(三)提出整改提高意见(4月16日- 18日)。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一次生活会,结合上级党(工)委对本党组织定级情况,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,深刻分析原因,总结经验教训,制定整改方案。方案要明确目标、突出重点、内容具体、措施可行、限定时限,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,并建立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台账,实行销号整改。
(四)汇总上报评级结果(4月19日- 20日)。各县(市)区、辽河农垦管理区党委组织部,市直各党(工)委汇总基层党组织评级结果,认真填写《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》、较差基层党组织名单及《较差基层党组织状况明细表》,于4月20日前,将乡镇、村党组织评级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,社区、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中的独立党组织评级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。
5、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
项目及分值 |
评分要点 |
评分办法 |
党组织
带头人
(15分) |
(1)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、党性观念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;(2)党组织书记带头廉洁自律、承诺践诺、发挥表率作用情况;(3)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及按期换届情况;(4)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、促进班子团结情况;(5)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。 |
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;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;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工作思路
(10分) |
(1)党建工作是否有明确思路;(2)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中心、建设队伍的要求,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情况;(3)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。 |
没有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;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,落实不好的扣5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工作制度
(10分) |
(1)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员党性定期分析、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;(2)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;(3)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、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况;(4)落实党务公开、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;(5)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情况;(6)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。 |
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务公开不落实的,每项扣2分;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;1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3分,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2分,多于1名的酌情加扣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活动阵地
(10分) |
(1)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;(2)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。 |
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;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保障机制
(10分) |
(1)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;(2)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。 |
机关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;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,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工作业绩
(20分) |
(1)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;(2)围绕中心、履行职责,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;(3)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;(4)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,单位文化是否有特色;(5)党建工作、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;(6)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。 |
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;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群众反映
(25分) |
(1)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;(2)党组织活动在党员、群众中反响情况;(3)党员服务意识、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;(4)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、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。 |
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;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10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注:(1)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,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。(2)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“较差”: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;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;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;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%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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